2002年,西藏自治区立法机关对1987年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关于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进行大修,修改时删除了很多原有的十分有利于藏语文使用和发展的条款。此次修改极大的消弱了藏语文的法律地位,进而影响了藏语文在自治区各项领域中的使用和发展。面对这个严峻的局面,扎西才让先生奋笔疾书,向自治区立法机关写信呼吁保护藏语的自治权。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这封信,本站将此信载

到在网上,以飨读者

 

尊敬的自治区人大各位代表:

您们是人民代表,是为人民利益说话的人;是对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准提高做了很多有益工作。为此,我谨向您们表示感谢!信的内容主要是「藏语文」问题:希望代表们把它看成是自己子孙后代的切身利益来看待,希望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方面重新审视「实行藏汉并重、藏文为主的方针、在西藏建立使用藏语文进行教学的教育体系」这一重要决定。1987年颁布的这一《规定》是在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和两位藏族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大力支持下产生的。这是有利于西藏人民和西藏发展的一件大好事情。但时隔十五年后,于2002年5月22日通过的《关于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中这一重要规定被删除了。我认为这是在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问题上的历史性倒退。我十分希望在新的国家领导的英明决策之下,能够把它纠正过来,也完全有可能纠正过来,我坚信这点。学好自己母语应该是第一位的,学好汉文是第二位的。这样藏族农牧民子女学好自然科学,有了良好的双语基础,再学好英语是更好不过的。

如果不建立使用藏语文教学体系,就不可能使藏族学生越过数学制度造成的大鸿沟!在九年制义务教学阶段藏文只用于教其它课程,到了高中时,用汉文授自然课,由于藏汉文两种语言工具根本就衔接不起来,使他们在高中、大学里无法学好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因此,我将向自治区人大提出法律修正案,目的是恢复建立使用藏语文教学教育体系,这一重要决定。以实现法律制度的保障,使藏族学生在高中和大学里用两种语言学好自然科学课程。没有大批具有自然科学知识的公民,在当今世界上就谈不上建设现代化社会!学习使用藏语文,建立藏语文教学教育体系,不仅是建设现代化人才的需要,也是藏民族的最起码的人权,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根本条件。为此,请代表们负起法律责任使其尽快成为有实效的现实法律为谢!

此致

敬礼!

札西次仁

200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