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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英文校名不知所云

2008年11月20日中央民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08年11月20日开始,学校启用新英文校名——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校方声称作出这个决定是为了在日常工作、对外宣传和联系时规范使用新英文校名,维护学校英文校名的严肃性。(见《中央民族大学关于启用新英文校名的通知》)此举虽然在当时引起一些不小的争议,最后中央民大还是一意孤行,撤销了沿用已久的英文名称Central University of Nationalities (CUN),其标识、校徽以及网站等使用英文名称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我认为中央民大的行为违反了宪法和相关法律。

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

(2004年3月24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3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8年1月7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7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结合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变通规定。第二条 本变通规定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户籍在自治州的公民以及在自治州定居的归国藏胞、归国华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

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违反宪法的情况反映

         在民族自治地区,各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各民族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多项基本法律不仅对保障这项权利有具体的规定,而且国务院制定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规定了政府要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习近平同志也在十八大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指出:“完善人权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但是,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

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1987年4月25日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7年7月18日青海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5年7月29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决定》修正 2020年1月10日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020年3月25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导 言   2016-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中国人权事业持续稳定有序发展的重要时期。   自2009年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两期人权行动计划。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各项人权保障力度,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得到全面加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明显提升,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迈上新台阶。

少数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宪法》第134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什么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摘自中国人大网)                    我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我国参加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条规定:“任何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张,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加以禁止。”《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四条规定:“应宣告凡传播以种族优越或仇恨为根据之思想,煽动种族歧视,以及对任何种族或属于另一肤色或民族本源之人群实施强暴行为或煽动此种行为者,……概为犯罪行为,依法惩处。”

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地位、作用及其完善

熊文钊 郑毅 摘要:《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以保障少数民族权益的基本规范,推动民族地区各方面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多元一体的新型国家结构形式的制度标杆。为实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自身完善、下位法完善、体系完善和实施完善等方面狠抓落实。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法;地位;作用;完善        

关于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 随着新冠病毒得到控制,全国各地的中小学也陆续开课了。但是,有些藏区的学校在开课之时出台了一些与宪法和其他法律相违背的教学制度,并要求各学校师生严格遵循。近日,阿坝州教育部门在开学之际召开教师会议,会上要求阿坝州的各个藏族学生为主的中小学在2020年下半年开始实行二类教学模式,摒弃实行由来已久的一类教学模式。“一类教学模式”是指在藏族学生为主的中小学校除汉语文课程外其他学科都用藏语文授课的称之为“一类模型“。除藏语文课程外其他课程都用汉语授课的叫“二类模式”。阿坝州教育机构的这一决定受到该州为主的广大公民的反对,根据最近网上的一份民意调查显示,近27275人表示支持用藏语授课,而只有319人表示反对。

论母语教育是公民受教育权利平等的基础

作者:  沙勿.楚屼鉴泽    一.问题的提出  受教育权利平等的问题,几乎可以说是所有的教育学者、国家政府及其教育官员,以及关心关注教育的社会人士都认为理所当然、无可怀疑的问题。几乎可以说现代所有的主权国家也都把受教育的权利平等问题,作为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写进各自的宪法和教育法规。联合国也早就把受教育的权利平等问题作为人类最普遍、最基本的人权写进相关人权的国际法之中。然而在一个多民族结构的主权国家中的公民总是划分为不同的民族,整个人类社会也是由不同的民族构成,各民族有着自己的语言思维的智力逻辑结构,有着各自不同的文化历史积淀。实施教育活动的每一个具体的社会点上,要面对的就是这种千差万别的语言构成的族群,就是以这千差万别的文化历史积淀作为基础和背景的具体教育活动。因此,普遍的,从一般意义上宣布的“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就在社会现实中转化成了“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实施的教育”才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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